新華網(wǎng) 2010-08-05 11:20:46
8月4日,因涉嫌受賄罪,原浙江省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浙江巨化股份(10.97,0.00,0.00%)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志翔及其妻子黃巨英被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53歲的葉志翔曾先后任巨化集團總經(jīng)理助理、副總工程師、副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等職務(wù)。2003年至2009年,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檢察機關(guān)查明,2002年至2009年間,葉志翔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40余萬元、港幣7萬元。其中,黃巨英參與共同受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8.9萬多元。
檢察機關(guān)認為,葉志翔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伙同黃巨英或單獨接受他人請托,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他們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發(fā)后,葉志翔、黃巨英退出贓款、贓物共計價值人民幣435210元、港幣78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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